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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2021年海洋教育推手獎」徵件至110年5月31日止 歡迎機關學校踴躍推薦,以促進典範傳承、創新與擴散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高冠如    電話: (02)7736-5716 電子信箱:jessie2142808@mail.moe.gov.tw

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的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教育部於108年首度辦理「海洋教育推手獎」,本(110)年賡續辦理第3屆,以肯定海洋教育推手們的卓越貢獻,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持續凝聚各界力量攜手深耕海洋教育。教育部表示,已於本年2月25日函請各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於5月31日前踴躍推薦具指標性的團體或個人,以促進典範傳承、創新與擴散。

 

「海洋教育推手獎」分為「團體獎」、「個人獎」、「地方政府獎」及「課程教學團隊獎」等4類獎項,名額各3至5名,其中「團體獎」、「個人獎」由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推薦,評審標準包含捐資贊助辦理海洋教育、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活化教學活動、投入海洋教育行政規劃、培養海洋專業人才、培訓海洋志工及推展社團、從事海洋教育學術研究、投入以海洋教育為主題的創作及推廣、致力於相關教育行動或其他特殊貢獻等面向;「地方政府獎」及「課程教學團隊獎」則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評選出推動海洋教育成果優異者。「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可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下載參閱(網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9269.php?Lang=zh-tw)。

 

教育部強調,將持續配合國家相關海洋政策,系統性地整合各界資源,並進行跨部會合作,以及結合戶外教育,讓學生走出課室,強化山海、城鄉與離島的交流,藉由多元豐富的體驗課程與活動,讓學生更深刻地感受到海洋與生活的連結,激發對海洋的熱情。期待未來能有更多的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共同加入海洋教育推手的行列,攜手倍增海洋教育的推動能量,讓臺灣因海洋而無限遠大。

上版日期:1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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