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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學校使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黑心油品情形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呂賴艷    電話:02-77365610 電子信箱:alyssa@mail.moe.gov.tw

針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黑心油品,包含正義股份有限公司產製問題油品、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口越南問題油品及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涉攙偽混入非供食用之飼料油製成豬油等,教育部已陸續清查完畢,請各級學校配合強制下架、停用、停售,並隨時留意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公布訊息,配合清查並下架問題產製品。各級學校統計如下:


       使用校數



         (調查時間)




 


學制別



正義油品使用校數



(103.1.1103.10.9)



頂新油品使用校數



(103.1.1103.10.28)



北海油脂使用校數



(103.1.1103.11.6)



國民中小學



25



(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48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



0



高級中等學校



10



(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6



(新北市、桃園縣、屏東縣)



1



(嘉義縣)



大專校院



17



(臺北市、桃園縣、新竹市、臺中市、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



5



(臺北市、桃園縣、臺中市、花蓮縣)



16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合計



52



(13縣市)



59



(7縣市)



17



(7縣市)





為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及提前辦理校園食材登錄機制,教育部請縣市政府及學校配合採取以下措施:
一、 全面清查及強制下架問題產製品:請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全面清查,並指派專人隨時依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公布查核結果,進行下架。
二、 請廠商提出檢驗合格報告:為確保問題產品不得進入校園,請學校建立使用紀錄;依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廠商供應食品須符合經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或合格工廠產製,並要求廠商提出最近一期之食品檢驗合格證明,以落實自主管理機制。
三、 落實食材驗收及抽查團膳廠商:請學校依規定確實辦理食材驗收及查訪團膳廠商,查有未依規定使用之廠商,應依契約記點、繳交違約金及暫停供餐等規定辦理。
四、 配合提前辦理校園食材登錄機制:
(一) 請縣市及學校配合提前辦理校園食材登錄機制,規劃推動期程。
(二) 請學校與廠商溝通並辦理教育訓練,於契約要求業者將每日供餐食材資料登錄,若未於時間內登錄或有故意登錄不實之情事,則依契約記點處理。
為提前各級學校均能於104年2月起全面上線,國民中小學部分,刻正規劃輔導第二階段12縣市導入,預計再辦理20場教育訓練。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部分,已於11月4日起至14日分區辦理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推廣說明會及教育訓練計6場,並於說明會籲請各校務須配合政策規劃校內推動期程,並落實辦理。

教育部將持續落實校園食材登錄平臺政策,以提供透明化的學校供餐資訊、提升對學校供餐之安心及信賴度,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以營造安全健康之學校飲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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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10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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