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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持續掌握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停止使用及販售不當油品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呂賴艷    電話:02-77365610 電子信箱:alyssa@mail.moe.gov.tw

據103年10月8日媒體報導臺南地檢署查獲正義股份有限公司疑似使用飼料用油製成劣質油販售一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疑混充飼料用油的正義油品不得出貨,且賣場必須暫時下架,遭點名的3款油品「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須停售。教育部為維護校園食品安全,已函請各級學校配合停用及下架。


教育部說明,截至本(8)日下午5時止,國民中小學19縣市計24校、高級中等學校1校及大專校院12校,總計37校曾使用問題油品,均已停用。教育部已儘速全面調查各級學校使用該產品之情形,如有使用該問題油品,立即下架禁用。各級學校使用情形統計如下:

           數據



學校別



問題油品總計



國民中小學



   24*(3縣市持續調查中)



高級中等學校



   1*



大專校院



   12*(已回復110)



合計



   37*



*國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持續清查中。



為能保障校園食品安全,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如下:
一、全面下架本次公告之不合格油品及該公司相關產品:請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各級衛生單位公布查核結果,停止使用及下架不當油品,包括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委外商店或餐食供應之團膳廠商等,並公告相關資訊。
二、學校供應食品需經驗證合格: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已規定,廠商供應食品須符合經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或合格工廠產製,請各級學校督導廠商辦理。
三、確認餐飲等科系實習課程所用產品符合規定:確認食品烘培等相關科系所使用之油品原料或產品等,必須符合GMP等認證之合格產品。
四、學校建立使用油品紀錄:請學校建立使用油品紀錄(包含團膳公司),以利嗣後調查。
五、學校自主管理及主動抽查團膳公司:請學校落實餐飲場所自主管理,學校如外購盒餐食品或團體膳食,請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主動查訪餐食供應廠商,並回溯了解油品使用紀錄。
六、要求學校辦理食材驗收:學校應確實辦理食材驗收或外訂盒餐團膳驗收及查訪廠商,並留存完整紀錄;若經抽查仍有未依規定使用該油品的廠商,學校應確實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並通知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
七、指定專人掌握資訊:請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指定專人隨時掌握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網站發布之新聞及不當油品產品,並據以下架及停止使用。
八、持續推動校園食材登錄機制:為提供學生家長透明化的午餐資訊,建立地方網絡合作及風險管理機制,教育部結合行政院食品雲建置校園食材登錄機制平臺,將公布食材來源及每日菜單供學生及家長參閱。教育部已於103年10月1日召開第二階段「校園食材登錄服務平臺」政策說明會,邀請全國各縣市教育局、處、衛生局、幼兒園、國中小及廠商代表討論期程,並就目前上線狀況及改善建議、資料查核、回報、更正及危機處理機制進行說明。預計104年2月22縣市國民中小學全面上線,104年9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全面上線。
 

校園食品及學校午餐品質須中央、地方之教育、衛生及農業相關單位、學校及民間組織等共同努力。教育部再次呼籲地方政府及學校供售之食品務必符合規定,以共同維護校園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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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10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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