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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族群人才,尊重多元共榮— 啟動「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0年-114年)」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林怡萱    電話:02-77366844 電子信箱:elsa22@mail.moe.gov.tw

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依據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原住民族教育法」,會銜發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0年-114年)」,自110年起逐年共同辦理12項推動策略及64項具體措施,配合「原住民族教育法」108年修正重點:「擴大原住民族教育對象、完備行政支持系統、促進原住民族參與、強化師資培育、深化民族教育」等,規劃未來5年原住民族教育發展重要方向,落實原住民族教育以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及促進族群共榮為目的,並優先考量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的需求,以及兼顧實踐原住民個人及原住民族集體教育的權利。

 

教育部表示,自82年起推動「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五年計畫」,截至109年底已推動完竣5期計畫,積累前期計畫豐厚成果基礎上,本計畫依「原住民族教育法」108年修正重點,規劃以「建立完整體系、深耕民族意識、培育族群人才、尊重多元共榮」為方針,設定計畫核心目標為「建構完整教育體系、完備行政支持系統、深化民族教育、強化師資培育、培育族群人才、推動原住民族終身教育、擴大原住民族教育對象」,並透過各項策略與具體措施,藉由教育部及原民會跨部會共同合作推動,未來預期計畫具體效果與影響如下:

 

(1)規劃完整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延續原住民族實驗教育政策,創造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齊頭並進的學習環境。

(2)扎根民族教育,透過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應用,發展民族教育課程,培育民族教育師資,提供民族教育優質發展環境,並深化民族主體意識。

(3)培育符應原住民族需求人才,暢通就學管道以培育族群社會發展所需各類科專業人才,兼顧原住民學生一般學科知識及族群文化知識等雙文化能力涵養,培育其成為能立足當代社會亦能擔起族群文化傳承的新一代原住民人才。

(4)推動族群友善多元共榮環境,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透過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融入領域學習課程,並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相關課程,以協助一般學生學習原住民族教育。

(5)另藉由增能研習提升教師相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專業知能,更完成建置原住民族文化相關資源分享平臺,並鼓勵各政府機關提供員工相關課程或活動,以進一步促進大眾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營造族群友善環境。

 

本計畫於5年後,在體制方面,期成立原住民族實驗學校達40所,以穩定規劃完整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在課程方面,期完成6族知識體架構及內容、發展6族原住民族教育及重點學校課程模組,以逐步發展並厚植民族教育課程;在師資方面,輔導8所原住民族重點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原住民族語文師資培育計畫課程,並鼓勵其辦理各項教育議題課程,引進原住民族耆老或具相關專長人士支援教學,以培育並精進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在人才培育部分,於少子女化影響下,仍穩定提供符應原民需求領域的大專校院原住民外加名額每年至少2,000名,以充分培育族群需求人才。

 

教育部強調,未來除了與原民會密切合作推動本計畫外,亦將全力配合原民會依原教法第5條規劃推動有關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的中長程計畫,期許在各項重要政策計畫相互配合下,培育出的原住民下一代,具備原住民族文化內涵與族群認同,並結合民族智慧與一般教育所形塑出的社會競爭力。

上版日期:1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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