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至116學年度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
補助法令依據:教育部補助推動大學多元入學及考試調整精進作業要點
補助項目:各大學成立招生專責窗口所需之人事費及推動本計畫重點工作項目所需之業務費,如:申請入學招生審查機制之優化或簡化、與區域及跨區高中或大學互動及諮詢、校務研究運用於招生選才、協助經濟文化不利及多元文化學生之審查措施等。
申請期間:115年1月30日至115年3月13日
資格條件:參與申請入學管道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技術校院)
審查方式:本部聘請外部委員審查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依學校計畫書申請及推動現況進行經費核配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總計畫經費新臺幣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