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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深耕計畫」推動重點及申請條件之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李政翰     電子信箱:hardway@mail.moe.gov.tw

針對報載「高教深耕計畫」未就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為主大學及科技大學加以 考量,及恐影響其未來發展乙節,教育部說明如下:

教育部 107 年即將啟動之「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係以 改善教學品質及提升學習成效為核心,並鼓勵各大學在此基礎上發展多元能 量,雖強調全面性關照各大學之發展,惟在經費分配上仍將考量不同的大學有 不同的使命及任務,並以「落實教學創新」、「提升高教公共性」、「發展學校特 色」及「善盡社會責任」為目標,以「全面性提升大學品質及促進高教多元發 展」,協助各校依本身優勢發展特色,以利大學長期穩定發展。

除前述「全面性提升大學品質及促進高教多元發展」主軸外,本計畫亦將 協助具有多面向國際競爭力優勢的大學及特色領域的研究中心,使其能在優勢 項目建立全球領先地位,提升整體國際競爭力。而在申請條件之規劃上,除考 量大學整體及研究中心過去在相關教研能量上的表現及未來的發展潛力外,亦 兼重不同學門領域,以衡平人文、社會及藝術等多元屬性學門領域。另對於科 技大學,除學術研究成果外,也兼重教師承接政府部門計畫、產學計畫、技術 服務、技術移轉或授權等的成果,以彰顯科技大學的辦學特色及目的。

此外,特色領域研究中心除強調專業領域學術研究成果具原創性或重要學術價值,以追求國際能見度及其影響力外,亦包含以「臺灣獨特議題」為主,著重研究成果對臺灣社會有重要價值,或對我國產業發展具有顯著之貢獻之研究。

綜上,「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係盤點檢討整體高教經費,整合各類計畫而提出,除減少申請計畫作業程序,亦簡化固定量化績效指標,提供高等教育自由 化發展空間,使各大學依學生特質及學校定位,培育出適才適所之學生。
 

上版日期:10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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