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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 由政府主動審查補助資格,自112年7月起扣抵一年本息或最近一學期本金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郭佳音科長    電話:(02)7736-5874

行政院今(27)日於「溫暖及時─疫後特別預算啟動記者會」表示,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將由政府於112年6月底前主動審查補助資格,再由承貸銀行自同年7月起通知符合補助資格者,實際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一年本息(非在學的貸款人)或最近一學期本金(在學中的貸款人)。也特別提醒,為使用當下資料來審查補助資格,照顧貸款人,若在112年6月20日時的條件,在學中及非在學貸款人本人或其配偶為懷孕、或非在學的貸款人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則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政府公告管道提出申請;教育部表示,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預計於112年5月底前公告!

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係政府在3,800億元財政餘裕中,編列220億元特別預算經費,用以協助符合下列資格的就學貸款人償還一年本息,實際依據每一位貸款人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免提出申請並直接由承貸銀行扣抵,真正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的還款負擔,預計受益人數為54.6萬人:

一、非在學的貸款人:未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身分,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於111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臺幣四萬元: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11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所得總額除以12個月計算。

(三)有12歲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二、在學中的貸款人: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學生且各該學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或原住民等學雜費減免。

(二)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三)有12歲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此次的補助措施,將於112年6月底前由政府依部會資料主動審查補助資格並分別設算補助額度,自7月起再由承貸銀行直接通知;依據每一位貸款人貸款本金、經濟收入條件等的不同,實際補助額度(協助還一年本息)亦有所不同。符合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資格者,由承貸銀行直接扣抵貸款人最近一學期的貸款本金(在學中的貸款人)或一年的還款本息(非在學的貸款人),避免直接發送現金給貸款人而用於其他支出,真正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的還款負擔。

教育部特別提醒,若在學中及非在學貸款人本人或其配偶為懷孕、非在學的貸款人且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因需以112年6月20日時的條件進行審查,以照顧貸款人,需請此類貸款人自1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前,檢附孕婦健康手冊(國民健康署編印)、診斷證明書(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等)或戶籍所在地政府核發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依政府公告管道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亦可享有補助;教育部表示,詳細的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預計於112年5月底前公告周知。

就學貸款自民國65年開辦迄今,係協助學生籌措就學費用之重要管道之一,對於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有相當正面功能,僅須符合家庭年所得之條件即可申請。目前93%就學貸款學生在學期間的利息原本就是由教育部全額補貼,其餘7%的就學貸款學生,需要自行負擔半額或全額的利息;教育部再次提醒,政府針對畢業後正在還款中的貸款人,教育部已推動緩繳本金、延長還款年限、只繳息不還本等措施,減輕還款負擔,歡迎貸款人提出申請。

上版日期:1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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