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人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提升未來於國際深造發展之競爭優勢,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主修或雙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在學學生 。
補助時間:每學年度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