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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高教司-教育品質及發展科  電話:(02)7736-5893 電子信箱:yunlin806@mail.moe.gov.tw

目的:本部為協助大專校院逐步強化學生英語力,推動全英語授課,以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特訂定本原則。

 

補助對象:本部主管之公私立大學校院。

 

補助時間:每學年度(以學年度為申請單位)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上版日期: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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