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大專校院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以落實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文化,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公私立大專校院。
補助時間: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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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要點(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