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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首度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獎金最高90萬 歡迎技職校院專任教師踴躍推薦參與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楊雅婷    電話:02-77365857 電子信箱:mickey@mail.moe.gov.tw

教育部為鼓勵技職校院教師投入實務研發及致力於專業技術人才之培育,於107年首度設置「國家產學大師獎」,以獎勵技職校院具有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之專任教師,於專業實務應用研發或結果對產業具重要影響與貢獻,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其卓著貢獻,表揚並激勵教師從事產學合作及從事技術人才培育,足堪作為典範者,於107年3月31日前受理學校推薦作業,歡迎技職校院教師踴躍參與。

國家產學大師獎被推薦對象為現任公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學校)之專任教師。教育部並已建置「國家產學大師獎」網站(網址:https://masteraward.moe.edu.tw/),申請條件為被推薦人最近10年內(女性教師此期間曾請分娩或育嬰假者,得延長至12年)實務應用研發或研究具體績效傑出,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卓著貢獻,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個人或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或研發成果,對產業之技術發展或創新具有重要影響價值,並能反饋於實務教學與專業技術人才培育。

二、個人或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或研發成果,發揮促進產學緊密連結合作之效益,並對技職教育專業人才培育有卓著貢獻。

各技職校院可至多推薦3位專任教師,截止推薦時間為107年3月31日止(星期六)(以郵戳為憑),本作業將經過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縝密審議作業,獲獎名額每年至多10人,每人頒給獎金90萬元,獲獎一次即成為終生榮譽。本年度並預計於107年10月底舉行第一屆國家產學大師獎頒獎典禮,並製作專刊表揚獲獎人相關事蹟,歡迎技職校院鼓勵專任教師踴躍參與。如有興趣想了解本獎項辦理相關資訊等事宜,請洽「國家產學大師獎」專案辦公室陳怡儒管理師,聯絡電話:(02)2730-1040,電子信箱:yiru0517@mail.ntust.edu.tw。 

上版日期:1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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