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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針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各部聯手搞南向 瀆職剝削境外生」之回應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聯絡人:謝麗君    電話:02-7736-5860 電子信箱:shoshan@mail.moe.gov.tw

教育部表示自107年起陸續針對康寧大學、育達科技大學及建國科技大學非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境外生,工讀權益遭到不法侵害,均迅速查處不護短,經查證後,依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三所學校嚴厲處分。除三校均禁招境外生外,情節嚴重者,更將學校列為專輔學校,以持續列管。也要求學校對學生提供補償與協助措施,並已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共同維護境外生就學權益。至於學校及仲介公司有無涉及違反刑法或人口販運法等相關情事,亦均移請檢調偵辦,絕不允許跨越人權紅線,並展現遏止不肖仲介的決心。

教育部自106年起推動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除就專班訂定規範,每學期均到學校及實習廠商辦理查核,確保學生權益。專班規範並依據查核結果滾動修正。為保障專班學生校外實習與工讀權益,並訂定專班學生實習及工讀規範,要求校外實習應訂定三方合約、學生校外實習津貼及工讀薪資皆應直接匯入學生專屬帳戶且應分類入帳、嚴禁廠商有代扣代辦費或代扣學雜費之情形、學生於同一廠商從事校外實習課程及工讀活動每週總時數不得逾40小時。

教育部為保障全體境外生在臺就學之權益,已推動下列策進作為:
一、督導學校落實招生作業:招生資訊應透明化,應派員親赴當地宣傳及招生,招生文件需有中文、英文與當地國官方語文版本,且須於學校網站公告。直接與有意來臺學生或家長老師接觸及說明,不得透過人力仲介或打工抵學費宣傳招生。

二、精進境外生輔導工作:建置教育部「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辦公室」(NISA)專線電話(0800-789-007) 及意見信箱,並定期與境外生座談,邀集僑務委員會、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等機關單位訪視境外生,關懷學生在臺生活。

三、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教育部邀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內政部移民署、僑務委員會僑生處等機關,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針對境外生在臺就學期間所涉教育事項簽證、入出境、居停留、傷病醫療保險、健保、工讀、工作證、畢業後留臺就業等,共同協助大專校院建立就學友善環境。

教育部重申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是以「以人為本、雙向交流、資源共享」為核心目標,期帶領我國大專校院開拓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實質教育交流,深化雙方互動及聯盟關係,達成創造互利共贏的人才培育合作及區域經濟發展的願景。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則是配合新南向國家產業發展之人才需求,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合作辦理客制化專班,以培育當地產業所需人才。透過與產業共同規劃實作(含校外實習)課程之培訓模式,企業藉此培訓未來員工,外籍學生藉此提升實作技術能力。學生提前適應臺商企業文化,優秀畢業生返回母國企業(以臺商企業為主)或留任實習廠商就業,為企業挹注新助力。就企業與學生而言,可達雙贏效益。此一產學合作專班模式絕不能被誤用跟濫用。

上版日期:1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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