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教育展
臺灣歐洲教育推廣協會 歐洲留學獎學金
2023歐洲教育展-歐洲留學獎學金辦法

宗旨
臺灣歐洲教育推廣協會為培養我國青年國際觀,拓展國際視野及經驗,提升國際競爭優勢同時推廣歐洲高等教育,鼓勵台灣學士畢業生赴歐洲地區進修,促進國際學術及多元文化交流,特訂定歐洲留學獎學金及其辦法。

獎助金額 本獎學金獎助攻讀碩士同等學歷,獲獎生每名獎助新臺幣十萬元。

獎助名額 2023年獎助2名,每年度將視當年實際狀況彈性調整名額。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在台灣取得學士學位,畢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 年齡35歲以下,已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者。因疫情影響,得開放獲獎生於本獎學金公告錄取後補交國外學校入學許可。
  • 未獲得本國政府或其它任何單位提供之出國獎學金者。
  • 已經具有碩士學位,計畫到歐洲地區就讀第二個碩士者;或已經在歐洲地區大學註冊,開始碩士學業者或攻讀雙聯學位及交換學程者,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
  • 申請人所攻讀之課程不得為遠距教學課程、函授課程或通信教育。

申請日期 20235月15日至2023716

面試日期 預計2023年7月至8月期間,將另行通知面試者
錄取公告 暫定2023年9月29日

申請流程
1. 請先填寫線上報名表: https://forms.gle/pT8jt82ZMG8uK8F79
2. 填具獎學金申請書 (請見下方附件一)簽名存為電子檔,備妥應繳申請文件電子檔 (PDF格式,檔名: 申請文件名稱_您的中文名字)
3. 於上述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協會電子信箱contact@eef-taiwan.org.tw。郵件主旨:「申請歐洲留學獎學金_您的中文姓名」

申請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 (附件一)
  • 中、英文履歷表 (2頁為限,包含自我介紹、學經歷、特殊表現等)
  • 大學歷年成績單 (須列出畢業成績)
  • 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者可先提供在學證明)
  • 中、英文讀書計畫書 (2頁為限,請敘述學習動機與目的)
  • 教授(或職場主管)推薦函乙封 (英文皆可)
  • 國外學校入學許可影本 (若尚未取得,請於email中主動告知)
  •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二)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上述資料以電子格式繳交,文件不齊全或逾期繳交,視為申請不合格,不予受理。申請本獎學金所繳交之審查資料及文件,概不退還。

甄選標準:
  • 申請人留學領域未來發展、在校成績、相關經歷及傑出表現等(40%)
  • 讀書計畫書(60%)
  • 依申請人發展潛力、讀書計畫、未來發展等為主要評審基準,另視審查需要通知面試。
獲歐洲教育展歷年參展學校錄取者,優先考量。

錄取程序及獲獎生義務:
  • 獲獎生於本會通知錄取後與本會簽訂承諾書,並應於當年度1231日前啓程出國留學,逾期未出國者,喪失獎學金資格。
  • 完成第一學年學業後,應分享國外學習見聞,不拘任何形式,繳交成績單或修業證明與留學生活心得報告乙份(介紹這一年在歐洲的學習與生活經驗)
  • 獲獎生應於完成學業後,至少一次於本會主辦之網路或實體活動,分享國外留學經驗,履行推廣義務。

獎學金發放:
獲獎生繳交國外學校的註冊證明即發放5萬元獎學金,完成第一學年學業並繳交成績單或修業證明與留學生活心得報告後,即頒給另5萬元獎學金。

其它
  • 申請人所繳交之資料有虛偽不實者,經錄取者將喪失錄取資格。
已申領本獎學金者,應全數無息償還本會,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 獲獎生如有應辦理之稅務報繳,由獲獎生自行處理。
  • 如無人申請或申請人未通過審核,本獎學金得保留。
  •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