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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布105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丘皓秋    電話:02-7736-5737 電子信箱:sheena@mail.moe.gov.tw

教育部105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自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有意報考者,請及早準備。

本考試之考試科目、報名日期、筆試時間及預定錄取名額如下:

一、考試科目:國文作文與專門科目2科,共計3科。

二、網路報名日期:105年7月29日上午8時至8月12日下午5時止。

三、筆試時間:105年10月8日。

四、預定錄取名額:105年公費留學考試共有20學群66學門,預訂錄取100名,包括一般公費生77名、勵學優秀公費生8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

五、公告錄取:105年12月30日。

105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調整公費核發數額及發放方式,調整為學費於限額內核實發給(理工類3年學費總額上限為9萬美元、人文類4年學費總額上限為12萬美元),生活費則依國家城市別核發(簡章第3點、身心障礙考生注意事項第13點)。

二、公費留學考試獎助將限定攻讀博士學位,但「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部分學門之研究領域仍得攻讀碩士學位,城鄉規劃學門則限攻讀博士學位。勵學優秀、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三類特殊身分公費留學受獎生,仍維持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簡章第4點、身心障礙考生注意事項第13點)。

三、一律採線上填寫報名表及上傳報名應繳表件。(簡章第6點、第7點)

四、公費留考面試配分比例調高為40%,筆試則占60%;因應面試需要,通過筆試的考生均須於面試前繳交3,000字以內出國研究計畫、曾公開發表之作品、論文或著作,並列入面試專業知識與見解之評分項目。面試項目分為「言辭與表達」,配分占30分、「專業知識與見解」配分占70分(簡章第8點、本部公費留學考試面試注意事項第3點、第6點及第7點)。

五、明定身心障礙應考人及申請特別試場者之注意事項及其權益維護措施,包括提供考生輔具需求如盲用電腦、適用桌椅、延長考試時間等。(公費留學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注意事項第9點、第10點)

六、本年本考試新增應考專門科目表註明得使用一般簡易型計算機及工程計算機之應考專門科目,增訂得使用工程計算機規定類型,並明定計算機應不具儲存功能(公費留學考試作答注意事項第10點)。

七、明定公費生於公費留學期間及公費留學期間屆滿後,續攻讀博士課程,得支領公費或依規定辦理自費延長留學之情事,及放寬公費生於取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內返國服務之規定。(簡章第16點第21款)

為節能環保,不再印製紙本簡章,有意報名公費留學考試者可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http://depart.moe.edu.tw/ED2500/ )/主題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獎學金專區點閱參考,相關報名作業規定及流程請參閱簡章。如有其他詢問事項洽詢電話:(02)7736-5737。 

上版日期:10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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