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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捷克教育文化交流開展新頁-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簽署教育合作聲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劉又瑋    電話:02-7736-5573 電子信箱:gloria@mail.moe.gov.tw
我駐捷克代表處陸小榮代表(右二)及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易禮哲代表(左二)105年5月3日在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楊敏玲司長(左一)及外交部歐洲司高安司長(右一)見證下簽署教育合作共同聲明1_大圖

中華民國與捷克於本(105)年5月3日於臺北簽署「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合作共同聲明」,由我駐捷克代表陸小榮及捷克駐華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分別代表兩國簽署,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司長楊敏玲及外交部歐洲司長高安共同出席見證雙方簽約儀式。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思伶103年9月前往捷克布拉格出席歐洲教育者年會並拜會捷克教育部總司長,討論未來兩國教育交流展望,奠定雙方簽署教育合作新契機。繼而捷克駐華代表易禮哲乃於104年分別拜會教育部及外交部提交經捷克政府草擬之臺捷教育合作共同聲明,草案內容經雙方數月審議修正達成共識。此共同聲明強調臺捷雙方在教育領域之長期合作,讚許相互提供獎學金之交流機制,另承諾將持續分享有關高等教育制度及各類課程之相關資訊,同時致力促成兩國高等教育機構間直接聯繫之管道與合作。

我與捷克繼去年12月28日締結臺捷「青年度假打工備忘錄」後,再度簽署「教育合作共同聲明」,顯見雙方近來有意加強落實雙邊合作關係。在現有校際合作方面,我國內計有37所大學與捷克24所大學簽署交流合作協議,其中,國立臺灣大學與利貝雷茨科技大學、國立中興大學與捷克科技大學均有締結雙聯學制合作關係。為吸引捷克學生來臺留學及研習,教育部每年分別提供駐捷克代表處9名臺灣獎學金及6名華語獎學金,由駐捷克代表處選送捷克學生來臺就讀;在鼓勵國內優秀青年學生赴捷克留學、進修部分,教育部協助捷克政府每年選拔6名短期獎學金生赴捷克公立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非修讀學位之研究或訪問研習獎學金以及6名斯拉夫研究夏令營獎學金生。

此外,教育部近年來積極推動「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在此政策下,捷克近3年在臺留學生由193人成長到244人,其中學位生33人、交換生84人、短期研習生35人、華語學生92人,臺灣赴捷克的留學生目前有187人,含學位生82人、專案交流或實習生91人及語言進修生14人,未來更希望透過臺捷共同聲明的簽訂,進一步擴大雙邊學術交流。

上版日期:10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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