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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高千玉    電話:02-7736-5665 電子信箱:kao@mail.moe.gov.tw

為鼓勵華語教師取得華語教學專業認證,教育部將於109年7月25日、26日舉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考試簡章自3月28日起公布於本考試報名系統(網址 https://gra103.aca.ntu.edu.tw/cpt/apply/)及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認證檢定及留考」專區,請逕點選「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頁面下載。

本項考試由國立臺灣大學承辦,報名時間自109年5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6月1日中午12時止。考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試者上網填妥報名資料後,須將報名表列印並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不受理現場報名。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自95年舉辦以來已邁入第15屆,考生累計達2萬6,470人,共計有4,795人取得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教育部表示,取得本考試證書有助於爭取赴國外任教或實習的機會;統計教育部108年共選送247名華語教師及145名華語教學助理赴波蘭、德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捷克、奧地利、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巴拉圭、澳洲、泰國、越南、印尼、印度、日本及韓國等17個國家任教或實習。

    華語教學人員除於當地進行華語教學外,對於促進國際合作及推廣臺灣文化均有莫大貢獻。教育部歡迎有意願到海外擔任華語教學工作者報名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有志報考者請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表件,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上版日期:1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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