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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遊學安全守則

留學生自我安全防護機制(駐溫哥華教育組)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孫菊英    電話:(02)7736-5739 電子信箱:jysun@mail.moe.gov.tw

留學生自我安全防護機制

駐溫哥華教育組

事前防範:

 

(一)  建立轄區臺灣留學生同學會聯絡網並隨時更新。

(二)  週知臺灣留學生教育部海外留遊學安全專區(網址:    

    http://depart.moe.edu.tw/ED2500/Content_List.aspx?n=62011D1866DE25AD)及駐

      溫哥華辦事處教育組(網址: http://www.taiwanembassy.org/CA/YVR )等網頁資訊。

(三) 週知各同學會駐溫哥華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604-377-8730;以及本組緊

      急聯絡電話:604-499-8101。

(四)  隨時在所屬網頁更新海外留學安全資訊,提醒臺灣留學生應注意事項,包

      括如何識別可疑人、事、物之方法、如何遠離危險方法、緊急狀況處置措

      施,以及獲得進一步資訊之管道等項目。

(五)  倘有重大天災、人禍、傳染病等意外事故時,將立即上網公告及聯絡各校

      同學會相關安全警示或注意事項。

(六)  與臺灣留學生人數較眾之各大學、各學校局主管國際學生事務人員定期聯

      繫;遇有意外發生時,隨時知會本組。

(七)  與駐地之我熱心僑社及學人保持聯繫。

(八)  熟悉當地緊急救難或犯罪防制系統,我留學生遇緊急事故時,應即撥打911

      本地緊急求助電話,俾能迅速結合本地資源,提供緊急必要協助。

 

事後處理機制:

 

(一) 轄區發生自然災難、恐怖份子襲擊或重大傷亡事件時,第一時間主動查詢臺

     灣留學生安危,並立即陳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二) 立即聯絡轄區臺灣留學生注意該事件的後續發展,關切自身安全,並提醒與

     本組保持聯繫。

(三) 隨時提供臺灣留學生必要協助。

(四) 傷亡事故處理:

   (1) 接獲通報時,記下通報者之單位、姓名、聯絡電話、發生時間及地點,

       並立即向當事人、關係人或警政相關單位確認。

   (2) 掌握事故原因、傷亡人員名單、當事人、在臺親友、當地聯絡人等資訊,

      並隨時與當地檢、警、醫療機構保持聯繫。

   (3) 立即陳報館長並即電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4) 即時派員或委請附近之僑胞、友我人士、團體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並儘速

       與家屬取得聯絡。

   (5) 請國內單位協助安排家屬儘速來加。

   (6) 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駐溫哥華辦事處教育組辦理留學生緊急避難事宜之SOP流程

 

      製表單位:駐溫哥華教育組

104年12月7日

項目

相關單位及處理事項

一、召開緊急應變工作小組會議

1.本組與辦事處緊急應變工作小組保持密切聯繫,由組長統一指揮

  督導組員執行各項緊急應變措施,並將駐地最新情勢報部。

2.危機期間透過媒體網路等方式公告駐處本組緊急應變聯絡電話,

  隨時接聽並妥為回答留學生關切事項。

 

二、強化緊急對外聯絡網

1.本組透過平時建立與留學生同學會之通訊聯絡網,隨時通報各大

  學社團會員最新緊急避難應變措施。

2.於危機期間與各校同學會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繫,以便提供適切之

  協助。

 

三、加強宣導對於恐怖攻擊之應變常識

1.平日加強對同學宣導各種恐怖攻擊之應變常識及警覺。

2.宣導同學加強與學生宿舍或居家大樓管理公司之聯繫,強化同學

  對於大樓逃生路徑、逃生門、逃生梯、滅火器具、警報系統位置

  之瞭解與操作。

 

四、執行危難救助工作

1.本組透過與辦事處緊急應變工作小組與醫療、衛生、航運、慈善、

  執法等機構(組織)保持密切聯繫。

2.協助辨認受難人士身分與協尋生還者。

3.倘情勢危急,本組將配合辦事處執行撤僑,安排交通工具協助留

  學生撤離危險地區。

 

五、學生發生遭恐怖組織挾持事件之因應

1.配合辦事處緊急應變工作小組與與加國反恐單位或警方密切聯

  繫,取得確實營救資訊。

2.本組配合辦事處緊急應變工作小組與警政單位交涉、談判,並洽

  請加國國會議員及卑詩省省議員等聲援。

3.本組聯繫人質家屬,並協助商請各界共同處理營救事宜。

 

六、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檢討會議

1.本組配合辦事處召開緊急應變工作小組檢討會議。

2.本組隨時將駐地處理情形及最新情勢研析報部。

 

上版日期:1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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