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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10、11點規定,自97年1月23日生效。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國際司-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科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鄒沛妡    電話:(02)7736-5684 電子信箱:ivytsou@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9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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