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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et技術小組會議記錄

臺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47次會議紀錄 友善列印
 
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四十七次會議紀錄

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四十七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88年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正

地  點:教育部電算中心十三樓會議室

主 持 人:劉副主任金和 曾顧問黎明 記錄:曾志明先生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

主席報告:(略)

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潘育群先生、郭雪梨小姐

政治大學電算中心 張裕敏先生

中央大學電算中心 楊素秋小姐、王仕榮先生、

邱俊穎先生、游象甫先生

交通大學電算中心 劉大川先生

清華大學電算中心 張新民先生

中興大學電算中心 劉金順先生

中正大學電算中心 (請假)

成功大學電算中心 黃悅民先生

中山大學電算中心 林福仁先生

花蓮師院電算中心 陸錫峰先生

台東師院電算中心 郭俊賢先生

東華大學電算中心 陳鴻彬先生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電算中心 陳瑞樂先生

彰化師範大學電算中心 張峰銘先生

聯合工專電算中心 (請假)

台北縣教育網路中心 顏龍源先生

桃園縣教育網路中心 王國來先生

新竹縣教育網路中心 (請假)

台中縣教育網路中心 (請假)

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 王嘉田先生

台南市教育網路中心 林守仁先生

高雄縣教育網路中心 溫桂誠先生

宜蘭縣教育網路中心 沈居明先生

花蓮縣教育網路中心 蕭維紀先生

工業技術研究院電算中心 吳乾民先生

國家高速電腦中心 陳勝賢先生、蓋國建先生

中央研究院計算機中心 陳文水先生

資訊工業策進會 張錫坤先生

台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請假)

遠傳電信公司 陳聲鑑先生、林麗君小姐

本部電算中心 曾組長展鵬先生、許乃文先生

、施天祥先生

決議事項:

一、 重申163.28.X.X之IP ADDRESS 及代表之頻寬優先,為區域網路中心提供該地區連線單位學校共有,非區網中心學校專用,為避免誤解,請區網中心於一週內完成DOMAIN NAME命名,並將公共頻寬已使用之IP、DOMAIN NAME、服務類別及用途MAIL給教育部(ADNET@MOESUN.EDU.TW)彙整管理。二週內由教育部彙整建表於HTTP://WWW.EDU.TW/TANET/163.28.HTML供查詢。

二、 對於教育部及各區網中心提供之TRAFFIC或PROXY統計資料或網頁,請加註說明,諸如:收集方式、計算單位、起迄時間、計算方式、如何核驗等等,避免不必要之誤解。

三、 對於遠傳電信公司之互連案,原則上同意,對於歸還使用TANET頻寬互惠方式,請具體量化贊助金額(目前為1000萬元),明確贊助方案(如協助提升網際網路頻寬等),提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委員會議討論。

四、 對於E-MAIL、PROXY、FTP 等 SERVER之運作,將組一研究小組提供技術支援,並定期開會研討,成員請各區網中心指定至少一名專門人員參與。

五、 為確實讓TANET骨幹之進出流量透明化及了解其使用情況,請各區網公佈進出區網骨幹ROUTER流量(PER IP-BASED),計算每日TOP N或大於某一傳輸數量(X GIGA),每日由區網將統計結果公佈於網頁上並送交教育部,教育部再依使用量SORTING後公佈,資料格式請中山大學二週內提供建議並提至技術小組討論群(TANET-TECH@TSS.MOE.EDU.TW),確認格式及傳輸量後開始實施。

六、 為了讓TANET骨幹能夠更暢通,對於未來要提升或新增至大於T1頻寬之連線單位(學校),必須請該單位(學校)公佈所屬之全部IP進出使用量於該單位(學校)之網頁上,提供查詢,並對於宿舍網路加以區隔管制後,才允許該單位(學校)提升或新增頻寬;另外請未公佈所屬之全部IP及連線單位,進出使用量之區域網路中心,儘速公開於區域網路中心之網頁上。

七、 請教育部對於提供連線單位使用之PROXY SERVER,比照其他區網訂定使用管理辦法並限制使用量,以符合公平原則。

八、 各校報告宿舍網路之管理,有部分學校已經依照管理委員會及技術小組之決議加以區隔管制,請未達區隔管制要求之學校,參考各校報告之方式施行管理,另外請交通大學於第四屆網路中心工作研討會報告有效之管制方式提供各校參考。

九、 對於色情網站之管制,請未依規定設置管制之區網或縣市網路中心,儘快採購防制色情相關軟體及資料庫安裝使用,關於做法及相關細節方式,於第四屆網路中心工作研討會再行討論。

十、 對於「TANET出國管制」,將對下列三種調整方案,加以實驗並選擇對於使用TANET從事教育、學術、研究目的之用途,受到非教育學術用途之影響較小之方案來管制,請教育部規劃管制時間之起訖及相關網站之資訊細節,於前一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技術小組討論群,並公佈於教育部網頁上,實驗完畢後,在技術小組討論群上表決未來施行方案,並於下次技術小組會議上追認,其他方案亦可在此期間提出,列入公告實驗,以便選擇最佳方案。

(一)方案一

調整為每日8:00至24:00共16小時(佔全天2/3)執行「TANET教育學術優先出國方案」,讓教育學術目的之使用量優先,其餘0:00至8:00共8小時(佔全天1/3)則開放使用。

(二)方案二

調整為每日7:00至19:00共12小時(佔全天1/2)執行「TANET教育學術優先出國方案」,讓教育學術目的之使用量優先,其餘19:00至次日7:00共12小時(佔全天1/2)則開放使用。

(三)方案三

調整為每星期一7:00至星期五18:00(佔每星期2/3)執行「TANET教育學術優先出國方案」,讓教育學術目的之使用量優先,其餘星期五18:00至星期一7:00(佔每星期1/3)則開放使用。

 

散會: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上版日期:8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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