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紀錄 時 間:85年06月21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地 點:教育部電算中心13樓會議室 主 持 人:曾主任憲雄 記錄:陳玉萱 出席單位及人員:台灣大學電算中心 李光偉先生(代) 成功大學電算中心 吳主任重雄 中興大學電算中心 劉金順先生(代) 政治大學電算中心 劉勝雄先生(代) 中央大學電算中心 曾主任黎明 中山大學電算中心 謝主任文雄 交通大學電算中心 劉大川先生(代) 清華大學電算中心 周文正先生(代) 中正大學電算中心 陳主任景章 花蓮師院電算中心 陳主任龍川 東華大學電算中心 趙涵捷先生(代) 國家高速電腦中心 張主任善政 資訊工業策進會資技處 張文鐘先生(代) 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腦中心 鄭富元先生(代) 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 丁之侃先生(代) 台灣省教育廳三科 羅科長清水 台灣省教育廳四科范處長振寶(請假) 台灣省教育廳一科陳科長枝祥(請假) 台灣省教育廳國教巡迴輔導團盧團長貞吉(請假) 台北市教育局一科 鄭麗雪小姐(代) 高雄市教育局一科莊科長老賜(請假) 本部訓委會 鄭主任崇趁 本部電算中心 劉副主任金和、尹高級分析師清海、 曾組長展鵬、陳玉萱小姐、 許乃文先生 主席報告:(略) 決議事項: 一、有關「TANET管理原則」後續處理 1.請交通大學、中正大學補齊執行報告書面資料。 2.建議將開發適合本土需要的BBS軟體版本納入教育部委託計劃重點。 3.請TANET調解評議小組儘速邀集適當成員召開會議開始運作。 4.對於違反TANET相關規範、公約或原則者,應視其輕重予以適當之輔導及處罰。 5.商業網路運用之環境應與TANET學術應用環境釐清。 6.請技術小組針對各校實施「TANET管理原則」細部內容是否完善、有何相關規定 、遇到之瓶頸及困難做進一步了解。 二、視訊網路協會之「E-MAIL到中學推廣計劃報告」,請視訊網路協會逕與省市政府 教育廳局、縣市教育局及各中小學協商。請各省市政府教育廳局、縣市教育局及各校 依本身環境需求、規劃趨勢及人力狀況、互惠等條件,自行選擇結合民間力量進行多 元化推廣相關業務。 三、通過「台灣學術網路之連線原則」(附件一),請HINET、SEEDNET於6/30前提出相 關計劃書交技術小組討論再提委員會確認,以免7月1日起發生連線上之問題。 四、確認「台灣學術網路(TANET)傑出貢獻人員選拔實施要點草案」(附件二),請依 行政程序簽准後進行。今年推薦作業之時間調整為(一)八月十五日前向TANET區域網 路中心推薦(二)區域網路中心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將推薦名單報部參加評選。 五、為推廣各界參與1996世界INTERNET博覽會,國家高速電腦中心將提供場地,配合 行政院研考會所痿託之執行單位提供之超級伺服器,供各政府機關、教育廳局或各校 放置參展之資料。 ====== 附件一 ======
台灣學術網路之連線原則 85.6.21 由於台灣學術網路 (TAIWAN ACADEMIC NETWORK,TANET) 係一整合性之校際網路 ,內以各校之校園網路為基礎,外接國際之學術網路,以促使國內外大專院校及學術 研究單位來交換、分享資訊及共享電腦資源, 因此目前 TANET 之連線對象係以各級 學校、 部屬館所、省縣市教育廳 ( 局 )、美術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中心及 HINET 成立前已連線之政府及研究單位。85 年 7 月 1 日,電信單位改制中華電信 公司,TANET 檢討連線原則以做為日後各單位申請連線之依據,其原則如下: 1.尚未連線之各級學校、部屬館所、省市(縣市)教育廳局、 美術館、博物館 、圖書館、文化中心,仍可逕洽各區域網路中心、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申請 以數據專線連線。 2.財團法人須以專案方式提出對 TANET 回饋及建教合作計劃, 經 TANET 技術 小組初審,TANET 管理委員會複審通過後始得連線。 3.對網網相連之通則: 若國內新成立網路交換中心,TANET 將欣然加入,惟為考慮本身骨幹建設進度 落後,南部骨幹阻塞問題嚴重,初期將只考慮在北部以一條T1加入。 短期內各網路若欲個別與 TANET 連線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及互惠原則。 基本條件: 雙方互相不利用對方國際專線。 至少在四大城市有三條以上的 T1 骨幹。 雙方互相不利用對方國內骨幹線路。 互惠原則: 連接 TANET 電路及兩端 ROUTER 設備由連接單位負擔。 連接的線路頻寬為 T1 ( 含 ) 以下比照 HINET 費率的一半贊助TANET骨 幹費用。 連接的線路頻寬為 T1 以上時, 贊助 TANET 骨幹某段 T3 線路費用,請 連線單位提相關計劃交技術小組、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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