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除外)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星期五)止。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zEcgd37jcaThWCiv7),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
計畫期程:自115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