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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教育部補助辦理智慧晶片系統與應用課程推廣計畫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資科司-科技教育科  電話:(02)7712-9111 電子信箱:juhuiw@mail.moe.gov.tw

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星期三)止。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114年6月20日前至線上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d1Mfi8KmCynceX4g7) ,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上版日期:1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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