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114年4月30日前至本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本部得視計畫相關行政作業配合情形及年度預算核定時程酌予調整。)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