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暨本部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目標
本計畫規劃整合運用既有資源,並透過本計畫及相關學校持續發展之各項教學資源,強化大學校院人文社科領域院系與產業合作鏈結,共建人社領域產業鏈結生態系統(Eco-system),結合人文價值、人社領域專業知識及業界實務/實際問題,引導人社領域學生了解產業界實務需求或實際問題,提升師生教學能量與職能競爭能力。
補助對象及類型
本計畫之補助對象為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依本部第5次修正之大專校院學科標準之學門分類(網址為https://stats.moe.gov.tw/bcode/),包含「教育」、「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商業、管理及法律」與「服務」等領域,以及「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項下之「社會福利」學門。本計畫分下列3種補助類型,本部擇優補助。
A類:重點學校發展計畫
1.本類型為全校型計畫,並兼具區域資源整合中心之領頭羊角色,學校本身應有長期累積之產業合作經驗,能鏈結區域內夥伴學校,分享產業實務量能與學術資源,透過區域資源整合、推動實務專題與競賽,發展教師共學社群、跨域應用課程及數位教材,提出與產業鏈結之實驗性方案,引領人社領域院系及教師共學與創新、轉型,帶領人社領域師生接觸產業實務,將人文價值及特質融入科技學習場域,提升人社領域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
2.本類型應由符合本點上述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提出申請,並由資歷適當且能實際規劃跨校活動、參與計畫執行者擔任計畫主持人,如:教務長或副校長、校長擔任主持人,以利計畫推動;如有其他特殊考量,請述明原因。
3.本類型第二期僅限獲第一期A類受補助計畫之原執行團隊提出申請。如申請單位有所更動,應於計畫申請書加以說明更動原因。
B類:跨領域教師合作計畫
1.本類型係協助缺乏跨領域專題課程經驗及產業資源之人社領域教師團隊,透過參與本部共學活動及媒合合作對象,規劃進行產業實務專題或課程、跨界應用課程或活動,以及參與產業或社區出題之專題競賽,提升教師對接產業之經驗及量能,培養學生解決真實問題之能力。
2.本類型應由3名以上跨系/跨院/跨校之教師組成團隊,並由符合本點上述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教師擔任主持人,並提出申請。
3.申請者應參與本部及計畫辦公室或重點學校規劃辦理之培訓活動(如共學工作坊),並配合本部及計畫辦公室等單位提供之數位資源,透過媒合平臺找尋合作對象,規劃並完成適合人社領域學生之課程、活動與跨域專題,培養學生解決產業或社會真實問題的能力。
C類:個別教師提升計畫
1.本類型係為鼓勵校內制度、相關支持系統或資源較為不足之個別教師參與本計畫相關活動,透過培力與其他夥伴學校共學,避免陷入單打獨鬥之困境,進而提升教師結合跨領域主題、鏈結產業議題之課程設計量能。
2.應由符合本點上述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系、學程等教學單位或通識教學單位之人文社科類別教師個別提出申請。
計畫期程
計畫全程自112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分期實施,各期推動期程如下:
第零期:為期6個月,自112年核定日起至112年7月31日。
第一期:為期18個月,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
第二期:為期24個月,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
申請日期
第零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12:00止。
第一期: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12:00止。
第二期: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中午12:00止。
審查方式:由本部組審查小組,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審查;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列席報告。
補助額度
第零期A、B類計畫每案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40萬元為限,C類以5萬元為限。
第一期A類計畫以600萬元、B 類計畫以250萬元、C類計畫以40萬元為限。
第二期A類計畫以650萬元、B類計畫以250萬元、C類計畫以45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