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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教育部辦理補助素養導向高教學習創新計畫徵件須知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資科司-綜合企劃及人文教育科  電話:(02)7712-9020 電子信箱:etree@mail.moe.gov.tw
  • 依據

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及本部素養導向高教學習創新計畫(以下簡稱「XPlorer探索者計畫」)綱要計畫書(計畫背景說明如附件一)。

  • 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引導大學校院銜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 108 課綱)之實施,協助學生自高中至大學的適應、定向,並透過新生課程、舊課翻新與規劃未來學習藍圖,培養學生具備運用科技工具進行自主探索,讓學生在大學關鍵的第一年即能明確理解學習的意義感,建立學生對校系的歸屬感,並奠定日後素養學習的基礎。同時,期能盤點素養導向學習在大學校院所面臨的真實挑戰,並透過突破性、試辦性且具擴散價值的方案及課程再造,提供本部及各校發展素養導向學習的實施指引與實踐範例。

  • 補助對象及類型

本計畫之補助對象為全國設有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教學單位之公私立大學校院,依本部第5次修正編訂之大專校院學科標準之學門分類(查詢網址為:https://stats.moe.gov.tw/bcode/),本徵件須知所稱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包含「教育」、「藝術與人文」、「社會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以及「商業、管理、法律」等八大領域。本計畫分下列三種補助類型,本部將擇優補助,申請學校經校內討論後擇一申請,如有重複申請之情事,均不受理。已獲第一期計畫補助之學校不得申請A、B類。

  • A類:學校層級跨單位合作計畫
  1. 本類型提案之徵求重點旨在學校如何跳脫以往個別單位的侷限,重新定位「大一年」在學校整體素養學習圖像中的相對位置,鼓勵校內外跨單位合作。本類型計畫以落實「大一定向與轉銜」(First-Year Experience & Students in Transition, FYE & SIT)為主要目標。提案學校可依自身辦學理念、特質與發展目標,發展適當形式之新生支持系統及課程。「新生課程」是學校與學院專為大一新生開設的課程,無論稱新生研討課程(first year seminars)、新生專題(first year projects)或大學入門課程(university 101)等,於計畫推動期間著重引導人社領域大一新生,發展必要的學習與校園適應能力,使其能充分體認現代重要新興科技(如生成式AI等)對學習、生活與未來生涯的影響。除了「新生課程」,學校亦應建立相應的輔導與支援機制,確保學生獲得完整的支持。
  2. 本類型計畫得由副校長或校內相當層級之校務主管(如:教務長、學務長)等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視提案需求得由校內通識教育中心、雙語教育中心、國際教育處、教學發展中心、校務研究中心等相關單位之一級或二級主管擔任。另,計畫團隊成員至少須包含校友與在校生代表各一位,參與提案、執行與成果交流。計畫團隊成員需按自我挑戰項目及計畫規模適度調整。
  3. 本類型計畫旨在透過「大一年定向與轉銜」做為策略槓桿,以人社領域為前導,驅動校內創新,引導相關單位能以學習者為主體,發展與素養導向學習相容的學習環境與校園文化。基於此,本類型計畫特別重視校內相關法規制度的修訂、相關單位的當責及自主學習文化的營造,如大一年專責單位或常設任務編組、學習諮詢與預警機制革新、校級教師社群經營、學生自學與個人化學習及強化境外生定向與輔導等。
  • B類:學院層級學院創新計畫
  1. 本類型提案之徵求重點旨在人社領域相關教學單位如何洞察學生真實需求,並因應外部環境變化,協助大一學生適應、定向,主動重整並探索學生未來學習與發展的可能樣貌及路徑,促進形塑學院素養導向教學氛圍環境。
  2. 本類型計畫得由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教學單位一級主管或副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為院內所屬相關二級教學單位主管或副主管。計畫團隊成員至少由三名(含)以上曾任大一、大二必修課程之專、兼任教師組成,其中至少一位具導師輔導經驗。另,計畫團隊成員至少須包含一位校友或在校生代表,參與提案、執行與成果交流。
  3. 本類型計畫旨在透過學院大學部共同課程的發展與系基礎必修課程的舊課翻新,做為學院學習地圖重整之策略槓桿。舊課翻新的重點在透過作業與評量標準的再設計,可適度融入科技工具,如生成式AI,引導學生定向適應,發展素養導向學習。基於此,本類型計畫特別重視教師增能、教師社群經營、助教或同儕教練的養成與自學文化的營造。
  • C類:校內外創新擴散計畫
  1. 本類型提案僅供曾獲本計畫第一期補助之學校申請,已獲第一期計畫補助之學校限申請本類。如前期計畫執行進度達70%以上,且其成果在同類型校院/學門中,具創新突破之示範作用,原A類獲補助學校須進行跨校輔助或擇定至少一個第一期未參與的人文社科領域學院持續推動;原B類執行學院輔助新參與學院推動學院低年級必修課程或學校通識課之舊課翻新。請參考附件二所列補助重點,除基本項目外,得於自我挑戰項目中,擇定最多二項進行提案申請。
  2. 第二期經費主要用於校內外的擴散,並搭配部分自我挑戰項目的實施;同時,本類型提案團隊將與總計畫辦公室合力經營教育創新實踐社群,推廣相關先導計畫觀念、工具與做法。
  3. 主持人得由曾參與前期計畫之校內相當層級之現任校務/院級主管擔任。另,為持續精進推展量能,鼓勵執行學校儲備未來長期發展所需之領導人才,得由校內專任教師或行政人員擔任協同主持人。計畫團隊成員至少須含一名以上曾任大一、大二相關課程之專、兼任教師組成,其中至少一位具導師、專題或實習輔導經驗。另,計畫團隊成員至少須包含一位校友或在校生代表,參與提案、執行與成果交流。計畫團隊成員需按自我挑戰項目及計畫規模調整。

 

  • 計畫期程
  • 全程計畫:自 111年核定日起至 115 年 1 月止。
  • 分期計畫:
  1. 第 1 期計畫:自 111 年核定日至 113 年 1 月。
  2. 第 2 期計畫:自 113 年核定日至 115年 1 月。
  3. 本部得視計畫相關行政作業配合情形及年度預算核定時程,酌予調整。


  • 申請期間:
    1. 第一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止。
    2. 第二期:依本部公告日期自112年10月26日至11月30日止

  • 審查方式:

由本部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及簡報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進行實地訪談。

  • 補助額度
  1. A類計畫以每期補助額度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500萬元為原則(含申請專案教學人員)。其中基本項目以補助200萬元為原則,計畫團隊得自六項自我挑戰項目中至多選擇三項,每項以至多補助100萬元為原則。申請補助經費上限依所選項目累加。
  2. B類計畫以每期總補助額度不超過400萬元為原則(含申請專案教學人員)。其中基本項目以補助100萬元為原則、計畫團隊得自五項自我挑戰項目中至多選擇三項,每項以至多補助100萬元為原則。申請補助經費上限依所選項目累加。
  3. C類計畫第二期總補助額度以300萬元為原則(含申請專案教學人員)。基本項目以補助150萬為原則;計畫團隊得自五項自我挑戰項目中,至多擇定二項,合計以至多補助150萬元為原則。


上版日期:1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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