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全民國防教育必、選修課程並提升教學內容多元及豐富性,以落實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讓學生認識全民國防、支持全民國防,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及辦理方式:
(一)補助對象:開設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教育部所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本計畫補助各校依自身需求及教學特色規劃全民國防教育必修、選修課程。
(三)課程內容須符合:「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及「國防科技」等五大核心主軸(至少擇一),請結合本部重點推動議題(如媒體識讀、錯假訊息辨識、國家兵役政策、全民防衛動員意識等)設計相關教學活動。
三、補助期程及基準:
(一) 申請期限:
1、111學年度下學期(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計畫申請期限至112年3月15日止,需於111學年度下學期結束前辦理完畢。
2、112學年度上學期(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計畫申請期限至112年10月15日止,需於112學年度上學期結束前辦理完畢。
(二)申請方式:以各大專校院為單位,函送「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多元教學實施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報本部核辦。
(三)補助額度及項目:每案補助最高上限為5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膳費(含茶水)、場地費、場地布置費、交通費、學生保險費及雜支等業務費。
(四)補助比率:經本部審查通過,得全額補助(每案以5萬元為上限)。
聯絡人:鄭詠達
電話:(02)7736-7851
電子信箱:iceboynk@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