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解大專校院辦理學生兵役業務現況及成效,拔擢績優學校及工作同仁,爰辦理旨揭評選作業。獲績優學校及個人由本部薦報國防部及內政部,於次年兵役節慶祝大會予以公開表揚。
二、請受評學校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前檢附評選資料(紙本1冊、光碟1片)函報本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