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權責機關: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以下簡稱學務特教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請各權責機關及學校依規定辦理所屬軍訓教官遷調作業,並填寫下列資料:
(一)遷調人員請填寫:「遷調申請表」(附錄1)、「遷調資績計分標準表」(附錄2)、「資績分試算表」(附錄3)、「個人資料表」(附錄4)、「大專遷調高級中等學校調查表」(附錄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錄8)。
(二)大專校院申請補員請填報:「申請遷調遞補人員資料調查表」(附錄6)及「軍訓教官退伍、出缺補充需求調查表」(附錄7)。
(三)上開遷調作業相關資料均於115年4月24日前函報本部彙辦,逾時函報則不受理,請依作業時程管制表(附錄9)辦理,相關作業表格及「上校以下一般教官遷調資績分EXCEL系統」置於本部學務特教司網站,請自行下載使用,勿沿用舊式表格。
三、學校因故遭核定停招或停辦,需調整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請學校主動聯繫本部或函文報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利協助及辦理後續遷調作業。
四、各學校(單位)辦理遷調函報作業時,請同時將電子檔案傳送下列各權責機關承辦人以利彙整作業:
(一)本部學務特教司:呂弦栓教官,ag8721@mail.moe.gov.tw
(二)國教署:蔣碧貞教官,e-3290@mail.k12ea.gov.tw
五、請依規定公正審核,不符資格者,請勿列冊;另請督飭所屬杜絕關說、請託等不當情事,違反規定者除列為本部年度人員考核重點參據外,學校獎勵額度並酌以扣除。
六、因115年6月19日適逢假日(端午節),有關大專遷調第2輪選填結果提前至115年6月18日10-12時開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