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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補助公告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特殊教育中心經費實施要點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學務特教司-特殊教育科  電話:(02)7736-7890 電子信箱:hao_yu0117@mail.moe.gov.tw

一、依據:教育部為執行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鼓勵大學校院設有特殊教育系、所者設置特殊教育中心,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教學及輔導工作,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補助大學校院特殊教育中心相關經費及充實相關設備,以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三、補助對象:設特殊教育中心之大學校院。  

上版日期: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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