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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校園師生隨時關注雨勢氣候變化及注意安全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賴俊文    電話:02-77367854 電子信箱:kevinlai63@mail.moe.gov.tw

中央氣象局於8月23 日14 時發布豪雨特報,教育部旋即於校園安全通報系統發布「教育部校安中心『0823 豪雨』第一號通報」,教育部要求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做好校安通報,並提醒所轄學校師生應注意自身安全,及避免進入山區及河川活動。
截至8月24日17時止教育部掌握各級學校災情如下:(一)各受災學校共計193校(高雄市55校較多,臺南市48校次之,雲林縣41校再次之)。(二)災損金額初估2,102萬餘元。其中1.以縣市區分:高雄市災損712萬餘元較多,臺南市災損662萬餘元次之,雲林縣災損489萬餘元再次之。2.以學校區分:高雄市中山高中350萬元整較多,臺南市大橋國中157萬元整次之,臺南市西勢國小98萬元整再次之。
因應持續大雨、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教育部特別呼籲位於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各級學校、館所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狀況,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同時再請學校行政人員加強檢視因豪雨可能造成學校師生活動產生危害(例如因地板濕滑導致師生滑倒,工地水漥造成失足滑落等)、設備設施損壞情形,及已淹水區域、施工地區或有安全虞慮之校舍預為做好安全警示及隔離措施;並對師生飲水、餐廳等衛生設施加強檢視,以維師生安全及健康。
最後,提醒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以減低災損,確保校園與師生安全。
 

上版日期:1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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