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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校園 大專校院法律系所師生推動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楊皓程    電話:(02)7736-7812 電子信箱:minosyan@mail.moe.gov.tw
國立高雄大學至心路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治教育宣導1_大圖


教育部鼓勵大專校院法律系(所)師生推動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期望藉由服務、實習增進其生活與服務經驗,同時提升中小學學生及社區民眾法治觀念。109年度補助19所大學法律系所辦理「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其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等多所學校前進宜蘭、臺東綠島、金門的偏鄉地區,國立高雄大學更將法治教育資源挹注身心障礙者,期待讓法治教育的推動更加普及與深化。

教育部表示,「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是由各大專校院法律系(所)依其本身專長能力,與鄰近中小學或社區合作,針對協助對象需求及現行社會趨勢或犯罪型態等情況,進行法律知識、法治觀念宣導及法律諮詢等活動,符應「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連結區域學校資源,協助城鄉教育發展」、「落實大學社會責任,推動師生社會創新」等核心目標。

為提升宣導效果,讓中小學師生及社區民眾也能輕鬆認識生硬的法律知識與法律條文,各校多會設計活潑生動及深入淺出的多元活動,例如透過話劇、互動小遊戲、營隊、講解、座談、討論、法律影片賞析等方式,在寓教於樂的氣氛下,讓法治觀念深植學生與民眾心中。

近年來多所大專校院法律系(所)師生前往偏鄉地區推動法治教育,獲得很大的迴響與好評,例如去(108)年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與中原大學遠征澎湖、臺東蘭嶼等地,為中小學生帶來活潑有趣的法治教育宣導活動,及提供當地民眾法律專業諮詢;國立高雄大學則與心路基金會等身心障礙扶助機構合作,使身心障礙者亦能建立基本法律概念以保護自身權益。教育部積極鼓勵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相關活動,期使法治教育深入社會更多的角落,為弱勢中小學生和社區民眾提供寶貴的資源。

為配合重要教育政策宣導、校園實務需要及時下關注議題,教育部將「民主法治及法律基本概念價值」、「校園霸凌事件防制」、「網路散布不當影片法律責任」、「反詐騙預防」、「毒品危害防制」、「人口販運防制」、「修復式正義理念」、「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保護動物防範凌虐」及「防制涉入不良組織」等10項議題納入本項計畫之法治教育宣導主題,指導各校據以辦理相關活動,以落實宣導成效。

教育部鼓勵大學法律系(所)學生走出校園,將所習得的法律專業知識提供鄰近或偏遠地區中小學及社區民眾,並協助提升其法治觀念與素養。大專校院法律系(所)學生在提供法治教育服務的過程中,亦能思考法律理論與實務的差異,增進個案經驗與法律實務見解能力,並進一步增長個人見聞、掌握社會脈動,建立為民服務的熱忱,培養熱心關懷社會之人格特質及公民意識,獲得教學相長的寶貴經驗。

上版日期:1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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