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世新大學學生宿舍發生疑似校園性霸凌事件,教育部說明如下:
一、世新大學已在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二、本部今日上午聯絡該校,提醒該校應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9條第1項規定辦理:「經媒體報導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視同檢舉。」該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於今日受理本事件,並將組調查小組調查處理。
三、本部並於108年6月18日,發函提醒世新大學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第24條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辦理本案,並應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相關處置措施,及提供疑似被害學生心理輔導與相關協助。
四、本部將持續督導該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於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之調查處理期限內完成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