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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後 首次大專校院性平會修法重點座談會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高瑞蓮    電話:(02)7736-7830 電子信箱:lilian@mail.moe.gov.tw
全體承辦人參與傳承研習_大圖

教育部於112年10月17日至20日,在中國文化大學辦理「112年度全國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傳承及座談會」,此為112年8月16日總統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修正後首次辦理,以提升學校人員對修法後法規制度的知能,更全面性地營造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

因應#Me Too運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前於8月修正,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並以有效、友善、可信賴3大原則,完備性騷擾防治法制。

教育部特別安排4日的活動,以「#Me Too效應與性別平等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之準備及因應」為核心課程,邀請輔仁大學吳志光教授、性別平等教育專家陳金燕教授及蘇芊玲副教授,為大專校院新舊任承辦人員及執行秘書講授課程,並將重要政策議題:「認識多元性別及權益保障與友善空間」、「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樣態討論」、「修法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處理議題」進行分組研討及分享報告,學校性平會承辦人員及執行秘書等人員透過今年的傳承與座談,得以學習修法後新的法律規定與政策議題,而且透過討論互動也達到相互學習觀摩之效果。

在課程中吳志光教授提到:性平法本次修正,將原性騷擾定義「具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修正為「與性或性別有關」,除對應跟騷法及性騷法外,使校園性騷擾的樣態規範更為全面,修補原條文可能的漏洞;陳金燕教授也提醒大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認真看待法律,知法、守法並執法。

本次運作傳承及座談會,對於久任的大專校院性平會承辦人員及執行秘書,包括承辦性平會業務滿3年及5年者,教育部特別頒發獎座以表揚及鼓勵,感謝各校承辦人員及執行秘書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的努力。

教育部期透過運作傳承及座談會的法規研習及性別平等教育重要議題之討論分享,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提升學校人員性別平等專業及意識,營造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及可信賴、有效的事件調查處理機制。

上版日期:1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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