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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舉辦106年度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教育訓練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郭佳音    電話:02-7736-7822 電子信箱:chiayin@mail.moe.gov.tw

為協助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落實推動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使學生輔導需求得以銜接,教育部於106年2月10日至3月24日間舉辦106年度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教育訓練,共4場次。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是針對一般學生(特殊教育學生依據特殊教育法等規定,已有轉銜機制)之輔導需求,提供整體性與持續性的轉銜輔導服務。教育部配合103年11月12日總統公布學生輔導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規定,訂定發布「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將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流程,區分為列冊追蹤、評估、通報、同意、資料轉銜及輔導處遇等階段,未來各教育階段學校將依據本辦法之規定,規劃並提供轉銜輔導服務,使各教育階段學生輔導需求得以銜接;此機制係以一般學生中曾接受過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服務,且經評估仍需繼續接受輔導的學生為對象,透過學生原就讀學校的輔導專業評估與判斷,對學生現就讀學校產生提醒作用,並建立兩校間互助合作管道與平臺(密件轉銜學生輔導資料及召開轉銜會議等),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為周延地規劃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教育部已於105年5月至106年1月間,邀集熟悉學生轉銜現況的學者專家與各級學校輔導工作實務代表,共同研擬相關配套作法,如相關法規適用疑義、評估方式、輔導資料保密及專業倫理、轉銜操作方式等,並透過工作坊進行經驗交流與實務對話,共同檢視及修整相關配套作法,使相關配套作法更能真正符合學校實務工作推動的需求。

教育訓練自今日起至3月24日止,於北、中、南等區將辦理4場次,課程內容安排除將進行轉銜機制介紹、通報系統功能說明及輔導資料法規疑義等業務宣導外,亦將透過分組討論,針對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的運作與實務相關議題,進行經驗交流與實務對話,以協助各公私立大專校院順利推動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實施計畫如附件)。

教育部期待藉由此次活動,協助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實務工作者熟悉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並促進學校輔導實務工作者對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與相關法規的認識與了解,透過建立校際間之互助合作管道與平臺,提供學生整體性與持續性的轉銜輔導服務,積極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與正向發展。

上版日期:10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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