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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籲請家長關心子女假日上網及手機交友安全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黃乙軒    電話:(02)7736-7819 電子信箱:yutsuki@mail.moe.gov.tw
假日期間學生上網及手機交友機會大增,教育部籲請家長多關心注意子女交友情形,及提醒孩子外出參與活動時,要注意安全,避免遇到性騷擾或性霸凌、性侵害事件發生。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與未滿16歲之男女發生性行為者,已屬性侵害的犯罪行為,各級中小學校已依據該法,每學年實施四小時以上之防治教育課程;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學生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或兒少保護事件時,學校教育人員需於知悉事件後24小時之內向社政單位(各地方社會局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通報,並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向校安中心通報,啟動學校處理機制進行相關輔導,保護學童安全。



教育部籲請家長,年假及例假日期間多跟子女相處、溝通,觀察子女上網時是否有加入不當之聊天室,並可利用「教育部網路守護天使」程式系統,防止瀏覽色情、毒品等非法網站;另了解子女交友情形,提醒外出遊玩(尤其是與網友見面)對於自我人身安全做保護,避免性侵害案件之發生,減少未成年學生之間因人際互動界線不明確,或因情感交往而發生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上版日期:1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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