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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週年教育部積極回應各界意見及相關成果之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柯今尉    電話:02-77367829 電子信箱:ker826@mail.moe.gov.tw
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於93年6月23日公布後,已施行屆滿10週年,教育部感謝各界長期對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關切與期許;教育部亦於103年6月23日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十週年當天舉辦記者會,公布十年來教育部結合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成果。為讓各界更清楚瞭解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辦理現況,針對各界對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關切,提出說明,以發揚我國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理念,期待能營造一個無性別偏見的友善社會。

隨性別平權蔚為潮流、民眾重男輕女觀念淡化及尊重學生適性學習與發展之風氣下,教育部、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透過成立各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別平等議題融入課程與教學、提升教職員工生性別平等意識及加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事件防治工作等措施,並辦理女性科學營、大專女學生領導力培訓營、輔導各亞奧運體育團體獎勵舉辦女性運動賽事,以推廣女性運動風氣等多項積極性鼓勵措施,促進各教育領域縮小性別隔離與性別落差,使國內教育環境在性別差異上呈現男女差距逐年縮小之趨向。

根據教育部進行的統計指標分析,我國在多項教育領域中,已逐年降低性別差異:

一、 就高等教育職場及女性學生在學率而言,女性教師比率有逐年提升之趨勢,從95學年度與102學年度相較,女性助理教授從31.03%提升至38.39%,副教授從26.93%提升至31.33%,教授從16.34%提升至19.61%;學士班學生性別比率大致相當,碩士班與博士班相較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之前,女性比率分別由37.8%提升至43.4%,博士班由24.8%提升至30.5%,提升幅度頗為可觀,各達5.6個及5.7個百分點。

二、 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各級學校一級主管之性別差異亦逐年縮小;國小女性一級主管比重,從47.22%提升至51.13%;國中從51.29%提升至54.09%;高中從42.84%提升至48.35%,高職從36.75%提升至40.77%,大專校院則從20.66%提升至23.35%。這些統計數據顯示,國中小及高中階段一級主管已達性別平權;高職及大專校院女性一級主管比重雖仍偏低,但在十年的努力之下,已逐漸提升。未來如何縮短性別落差,讓不同性別的潛能有公平發揮的機會,仍為繼續努力之方向。

三、 觀察學生就讀學科領域情形,102學年我國高等教育女性學生多以「醫藥衛生及社福」、「人文藝術」、「教育」領域為主,男性則在「工程」及「科學」領域遠高於女性。高等教育就讀學科領域性別區隔現象雖存在,惟與93學年相較,女性就讀「工程」領域之比率由12.67%增至14.55%,顯示已有逐漸改善趨勢。

自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以來,教育部皆透過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對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訪視/評鑑之相關指標中,督導各地方政府及學校積極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之各項規定。查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規定,國民中小學已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重大議題,並以「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及「性別的自我突破」作為3項核心能力,並每學期實施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自95學年度起實施之高中課程,於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家政」及「健康與護理」中納入性別平等教育等重要議題;從94學年度至今,教育部持續鼓勵各大專校院(包含空中大學、進修學院、進修專科學院)開設計10,054餘門性別相關課程供學生研習,提升學生相關知能,期能透過課程實踐,將性別平等教育的種子撒入校園的每個角落,在校園中萌芽滋長,使性別平等教育的理念在公民成長過程中得以往下紮根。

性別平等教育自93年立法推動至今,在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及學校歷屆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行政人員及關心性別平等教育的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下,「性別平等」不再只是政策口號,從法令的推動、中央專責組織的建置、縣市及各級學校性平會的成立,到各類型研習機會的提供,以及性平理念的推廣宣導,「性別平等」已深植於校園,並逐步深耕茁壯。期能藉由性別友善校園的建立,進而將性別平等帶入家庭、融入社區、深入社會大眾每個人的心裡,深化整體社會性別平等意識,讓所有學子能在性別平等的友善校園中快樂學習,在性別平等的社會中健康成長。
上版日期:1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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