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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呼籲校外租屋學生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楊詠翔    電話:02-7736-7854 電子信箱:shawncarter@mail.moe.gov.tw
租屋考量需周到居住安全沒煩惱EDM(詳版)_大圖

  冬季氣溫變化大,教育部重視學生校外租屋安全,特別呼籲校外租屋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並持續配合內政部政策,請各校向所屬學生宣導,使用燃氣熱水器時,應確實遵守「5要」原則-選安全品牌、正確型式、安全安裝、定期檢修及保持通風。

  教育部已於110年11月25日至26日辦理110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賃居輔導服務工作研討會」,特規劃「學生賃居處所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含用電安全)宣導」專題講座,強化各大專校院賃居承辦人員消防相關知能,俾落實於賃居輔導服務工作。教育部也透過多元管道請各級學校透過各項集會、賃居生座談、賃居關懷訪視等時機,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教育宣導,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燃氣式熱水器及爐具時要注意居住(含賃居處所)安全,尤其要保持環境通風。

  為使學生了解防災須知與自我檢查方法,可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頁(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93)下載運用;教育部呼籲家長共同關懷學生,特別提醒孩子外出及就寢前須檢查電器及瓦斯是否已關閉,若感到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119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校安專線)求助,以確保學生安全無虞。

  此外,教育部110年12月發布最新版的學生校外賃居安全宣導電子單張文宣EDM「租屋考量需周到,居住安全沒煩惱」,分為詳版與簡版,已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https://sites.google.com/gs.nfu.edu.tw/web/poster),透過各校向學生加強宣導賃居安全重點事項,提升學生賃居安全自主檢核及意識,達成學生住得安全、家長放心、學校安心的目標。

上版日期:1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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