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報期限? |
| 函報期限以113年11月22日為原則,倘逾1、2日函報,仍可辦理,最晚期限為11月26日;惟若逾太多日,恐耽誤其他已函報學校之核定及撥款。 |
是否強制申請? |
| 本案係屬鼓勵性質補助計畫無強制性,凡有招收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校,即能申請補助,未申請之學校毋需函復本部。。 |
實施計畫所提「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其財力級次補助」,是針所有學校的規定嗎? |
| 該文字僅針對直轄市立學校(臺北市立大學和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
本案補助經費,是否限用於資源教室? |
| 依本實施計畫,補助項目所提補助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場所場地,係指「資源教室」或「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
編列經費一定要依補助額度足額申請嗎? |
| 依各校需求編列,未強制須編足額申請本計畫。 |
原有專責單位或資源教室工作場地大於10平方公尺,能否據以申請額外補助20萬元嗎?或一定要「增設」? |
| 計畫中額外補助係為鼓勵增設,故若屬原本已達10平方公尺,則不列計補助。 |
倘更換專責單位或資源教室工作空間,且新空間較舊空間大於10平方公尺,能否申請額外補助20萬元? |
| 倘更換工作空間後,新空間較舊空間大,且達10平方公尺以上者,得申請額外補助20萬元。 |
本案補助需開立113年度領據報教育部請款嗎? |
| 依據113年10月15日修正之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本案無需於年底前提供113年領據申請撥款,請於經費申請表填具受領人資訊,則可逕由本部辦理核定及轉撥款程序。 |
各項申請經費編列之「經常門」與「資本門」之疑義? |
| 本計畫係「資本門」之補助,各校編列計畫請行依政院主計總處「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網址:https://gov.tw/z2S)編列之。 |
哪些補助項目可以申請補助?資源教室網站(系統)建置、改善學校網站通過無障礙標章、全校學生諮商服務的諮商艙、香氛機……等項目可以申請嗎? |
| 補助項目包括資源教室或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工程、設備、電腦資訊設備、點字機、語言訓練機及其他必要設施、設備等。 申請項目須符合本計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目的之工作場地(資源教室或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施、設備,方可申請。 |
是否有設施設備(軟硬體)參考準則? |
| 本計畫無訂定設施設備參考準則,倘屬無障礙工程者,請依內政部無障礙相關規定辦理。 |
非資本門的費用,可否編列於資本門項目中?教育部是否會確實審核? |
| 請各校依行依政院主計總處「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編列之。另本部仍將審核各校所報計畫是否符合實施計畫及會計相關規定。 |
計畫結餘款怎麼處理? |
| 計畫結案結餘款,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
計畫期程為何? |
| 自計畫核定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
核定金額會影響自籌款的比例嗎?核定金額降低,所申報採購項目仍要執行,還是只要依核定金額進行後續採購? |
| 本部將依計畫中補助額度及函報計畫內容進行審查,並於補助額度內核定補助經費及項目,各校需依核定結果支用。 |
申請計畫電子檔繳交方式? |
| 隨身碟、光碟為佳,另存放至雲端空間之方式亦可,惟請勿以電子郵件傳送。 |
經費申請表相關問題? |
| 1.補(捐)助方式請勾選「部分補(捐)助」。 2.指定項目補(捐)助請勾選「是」。 3.補(捐)助比率請先空著,俟核定後本部人員將再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