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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各校申請本部補助110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友善列印

一、依「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略以:學校應於每年1月31日以前填報統計表送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同時造具請領名冊報主管機關請撥獎補助經費;公立學校發給獎學金、補助金所需經費,依預算程序編列;私立學校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二、申請本部110學年度私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經費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備妥相關資料函報本部,若逾期及資料不全者,將不予受理;另公立大專校院請依上述規定於111年1月31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報部備查


三、有關特殊教育通報網獎助學金系統,請至網站https://www.sen.edu.tw填報,關於系統操作流程及功能說明,可至網站內「最新消息」參閱教育訓練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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