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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公告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分流規劃作業圖 友善列印

★為使勞政單位人員於收到畢業生轉銜表資料後能及時提供就業相關評估或服務,請各校資源教室於學生畢業轉銜會議,說明下一服務單位(如勞、社政單位等)將提供之相關服務資訊(含就業求職資訊及管道、相關人員將聯絡瞭解畢業生所需服務需求),並請於轉銜表送出前再次確認學生及主要聯絡人之聯絡電話正確性及學校窗口聯絡資料。


★預備服役之已具身心障礙證明畢業生轉銜表,各校完成填報後,由特教通報網(SEN)將資料交換至衛生福利部全國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系統平臺留存,至未具身心障礙證明畢業生之轉銜表,於完成填報後,留存於特教通報網(SEN)。倘該等畢業生於服役前有就業需求者,請各校轉銜至勞政單位提供服務。


★退役之已具或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或未具身心障礙證明學生離校當時,資料未轉銜至勞政單位者,倘後續有就業需求,經當事人向勞政單位表明身心障礙者身份,且經勞政單位評估轉銜料對於提供就業服務有所助益時,得洽原就讀學校資源教室協助提供轉銜資料,或由當事人回原就讀學校申請後提供。


★倘有畢業生聯絡資訊不完整或有聯繫不到本人之情形,勞政人員可洽原就讀學校,由資源教室協助聯繫或提供就業相關資訊。


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分流規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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