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重要通函

公立各級學校教師之各項補休期限規定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培訓獎懲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蔡欣瑾    電話:(02)7736-5937 電子信箱:emilytsai@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08-01-31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