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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人事處新聞稿

教育部循例提醒編製年度赴大陸地區計畫,並非清查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林昱廷    電話:(02)7736-5941 電子信箱:hope@mail.moe.gov.tw

教育部表示,報載教育部「清查」明年學者赴陸計畫,並非事實。此作業實際上係依行政院相關規定,援例行文提醒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配合108年度預算編列期程,辦理因公派員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編製」事宜。近年來均固定於4月間發函說明編製原則及注意事項,與學者赴大陸進行學術交流政策無關。

教育部強調,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計畫之編列,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赴大陸地區案件編審要點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依現行規定,國立大專校院所編製年度因公派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以105年至107年為例,係分別於4月14日、4月17日及4月16日發文請國立大專校院辦理編製事宜。此例行辦理編製作業,並非對已執行情形進行清查。

教育部也補充說明,有關行文上文字錯漏部分,已透過相關網路群組先行勘誤,並會行文更正。

上版日期:10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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