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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人事處新聞稿

臺大校長遴選三件訴願案行政院訴願會均認定不受理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紀金瑞    電話:(02)7736-5929

教育部表示,關於臺大、管中閔教授及臺大學生,前分別對教育部本(107)年5月4日請臺大進行遴選程序瑕疵補正的公文提起訴願,本(28)日已收到行政院訴願決定書,行政院對三件訴願案均作成「訴願不受理」決定。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三件訴願案行政院在訴願決定書特別指出,教育部5月4日函請臺大補正遴選程序瑕疵,是教育部作成行政處分前之程序處置,目的是為了確保將來新任校長當選人之合法性、正當性及任期中的穩定性,故該函並非行政處分。在教育部5月4日函非行政處分之情況下,臺大、管中閔教授及臺大學生對之提起訴願,依法未合,所以行政院訴願會決定不受理。

教育部強調,此次臺大校長遴選過程由於相關資訊未充分揭露,造成利益迴避事宜未能在遴選過程適度討論,而遭到質疑遴選結果的公正性,臺大及遴委會確實應深切檢討反省。而教育部在衡量遴選瑕疵特性、校務發展公益等情,對大學自主給予最高尊重下作成「勉予聘任」決定同時,也督促臺大對遴選過程爭議澈底檢討,並透過校長遴選制度整體檢視與調整,杜絕類似紛爭,以符合當前高教競爭發展的需要。

上版日期:1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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