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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函

支(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於107年7月1日施行後1年內死亡者,其遺族擇領遺屬年金相關疑義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給與福利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廖郁柔    電話:(02)7736-5943電子信箱:nico@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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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0201954通函(退撫條例施行後1年內亡故遺族遺屬年金仍依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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