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徵求推薦校長候選人公告及相關表件

應揭露事項義務及對遴選會委員適格性提出異議之權利說明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組編任用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林沂錚    電話:(02)7736-5931 電子信箱:crystal@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14-12-01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