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操與購買共同基金二者之內涵及約定不同。委託代操如訴求絕對報酬,投資以風險為優先考量,設下檔保護機制,若遇股市低迷時,為維持原得績效,通常會降低持股比例,而遇股市上漲時,則會有高持股比例。另,委託代操之契約有年限,雙方約定投資政策、報酬目標、操作方式,客戶撥款入專戶後代操業者進行投資管理,契約期間客戶可隨時掌握投資組合,進行檢核。因此契約成立開始進場時點會影響操作績效,而契約年限的長短,在投資經理人面對目標報酬的要求下,更會影響投資佈局與選股。而購買共同基金與一般散戶相同,根據基金投資政策,周延佈局,講求長期績效。而投資人選擇基金投資時,依其投資目標與需求或看長期3年績效,或看短期1年、6個月、3個月績效、或以基金之波動性等,來選擇合適基金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