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社會領綱成員現身說法:歷史新課綱有哪些突破性的嘗試?

12年國教社會領綱成員現身說法:歷史新課綱有哪些突破性的嘗試?
Photo Credit: Jacques-Nicolas Bellin/Van Schley U.S. Public Domain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作為研修小組的成員,我們懇切盼望上述的課綱設計可以達成使命,希望它可以成為臺灣未來公民探究、對話歷史相關議題,促成相互理解、和平共生的一個開放平台。

文:金仕起(十二年國教社會領綱歷史組主持人,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今(2017)年7月3日,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上網公告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社會領域(草案)〉(以下簡稱「社會領綱」),以便進一步蒐集各界意見、接受各界指教,並為9月3日起展開的22場公聽會預作準備。

社會領綱的內容比較複雜,必須參看十二年國教的相關文件,課綱又不只一份,因此,關心課綱研修的朋友如果想在較短時間內掌握領綱的整體輪廓,建議可以先參考國教院社會領綱草案網路論壇的Q&A,或領綱召集人張茂桂先生在七月中旬的公開說明

社會領綱中的歷史課綱一向很受各界關注,公告前後,也引發了若干誤解和焦慮。為了讓大家能夠比較準確地認識歷史課綱,以便聚焦討論和提示意見,這裡,我們就再簡要說明社會領綱的幾項突破性嘗試,以及在這些新嘗試的脈絡下,歷史課綱和過去比較不同,一時間又比較不易理解的幾項規劃,並請大家持續關注和指正。

一、社會領綱的突破性嘗試

(一)學習階段既有區隔又求連貫發展,各科既有分殊特色又求彼此統整協作

這份新的社會領綱,預期將是十二年國教實施後的第一部社會領綱。為了配合十二年國教的整體發展,社會領綱研修團隊做了不少突破性的新嘗試。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就是在團隊的整體規劃下,依高中階段學校的不同屬性研修了三份課綱,它們分別是:

  1. 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
  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技高)課程綱要。
  3.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綜高)課程綱要。

上述課程綱要,在國小階段,社會領域是不分科地設計了「社會」的學習重點。國中階段則是設計了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三個科目的學習重點,但學校仍可以視情況選擇分科實施或領域統整實施。而高中階段,則是依各類型高中的特性,都分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三科設計學習重點。

研修團隊為了避免以往社會領域中各科各自為政的問題,在從國小到普高的十二年課程中,一方面是設法分階段作出區隔又兼顧循序連貫,另一方面則努力讓國中以後的歷、地、公三科能夠既分工又統整、協作。至於技高與綜高,由於在十二年國教規劃中的課時變得較少,但事實上學生人數卻佔高中全體總人數一半,因此研修團隊也依他們的特色及群科屬性,設計了不同的課程,使之既能和普高有所區隔,又可以落實國民教育的理念。

因此,關心社會領綱的朋友如果要深入瞭解社會領綱的整體規劃與特色,那麼,整部領綱從國小到高中如何連貫又區隔,不同課程或科目彼此間如何分工又求統整、協作的特色,以及社會領綱團隊成員共同追求這些理想的努力,恐怕是可以先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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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enixii @ CC BY 2.0

(二)正文與附錄的體例與定位不同

過去,課綱中教材綱要的內容比較瑣細,規範性比較強,又因為教科書審定辦法的機制使然,教科書的編寫比較缺少多元發展的空間。根據實踐經驗,上面的這些因素不但不利學習者學習,也因為若干爭議無法在教學現場獲得充分討論,而容易引發社會對立。這次,新的社會領綱為了賦予教學現場較多的自主空間,讓教材的編選可以更趨多元、更便於師生討論,除了將課綱的「學習內容」減量外,也把以往可能放在課綱正文的若干內容移置到了附錄,並重新予以定位。

以「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學」這份課綱草案為例,從第1頁到44頁都是正文,從45頁到131頁則有四個附錄,附錄的份量比正文多了將近一倍。按研修小組的共同認知,正文具有指引、規範的功能,但附錄則是正文內容的示例、參考、補充說明或建議。每當課綱正文第一次提及特定附錄時,也都會提醒讀者,該附錄的性質屬於「參考建議」或「示例」。

為什麼需要附錄呢?由於課綱正文具規範性,為使教科書的編寫更富多元彈性,因此,其敘寫應儘量符合簡要、開放的原則,不宜鉅細靡遺,份量更不宜多。附錄的功能則有二:一是在正文可能比較寬泛,有不易表達指引之虞時,可以提供若干補充說明,以供各界參考,但又可以不受正文拘限;一是因應各界對於議題融入、整合學習的期待,提供統整示例,藉此呈現學習重點的彈性與可能整合的程度,以供各界檢覈。

附錄既屬「參考建議」或「示例」,就不具強制力,也不必被視為窮舉。關心的朋友們考察領綱,務必請區別正文與附錄的體例與定位,以免形成誤會。課綱研修小組一再強調新課綱具有彈性,具體作法則呈現在兩個方面:

  1. 課綱正文的知識份量已大幅減量、知識密度已相對較低。
  2. 附錄僅具參考、建議意義,而不具強制力。

當然,我們在後續修訂時,也會在課綱的敘寫中更注意提醒二者的功能與差異。

為了說明課綱正文與附錄的定位差異,這裡舉普高歷史課綱的一個例子作點說明。在普高歷史「學習內容」的必修條目Da-Ⅴ-2,有「國際局勢與台灣地位」(頁17)的敘寫,附錄三就此補充了「說明」,建議這個條目「可留意以下問題」:「包括因戰爭而締結的條約、相關的宣言、決議文及公報等」(頁88)。在這,正文中的「條目」,旨在提示從歷史的脈絡探討國際局勢演變對台灣地位歸屬的影響,但並未預設具體的教材內容。

「學習內容」的序文原已指出,附錄三的定位是僅供「參考」之用(頁12)。是以,不論正文或附錄,均未指明哪些具體的條約、宣言、決議文及公報。而之所以選擇開放、不下判斷,就是想讓教學與教材更具彈性、鼓勵討論,引導學生發展更高的分析、思辨或判斷能力,並能與不同觀點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