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級中等學校
( 一)國教署研訂中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作業要點(草案),已有相關配套規範,包括:教師二人全學期授課,得分別列計其教學節數,每人每週以六節為限。授課教師三人以上或非全學期授課者,依實際授課節數核實支給教師授課鐘點費…等等。
(二)前述規範已函請106年2月遴選產生之前導學校,就相關配套草案先予試行,並提出修正建議,預訂自106年8月起全面試行,以順利接軌新課綱之實施。
二、國民中小學
(一)國教署刻正研擬「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協同教學參考原則」,會召開22縣市會議與地方政府研商。
(二)有關實施協同教學教師所需經費,各地方政府可就員額控留所改聘人員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