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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新課綱增加科技領域課程,惟各校所需生活科技、資訊科技專任合格教師普遍不足,加上受少子化影響,各校普遍難以甄補新進教師;其中資訊科技課程內容包含運算思維與問題解決、資料表示及分析、演算法及程式設計等,現有師資專業知能亦有不足,師資問題如何解決?是否有完整的師培及增能規劃。此外,因應新課綱的實施,各校生活科技及資訊科技專科教室均有不足,尤其生活科技專科教室機器設備老舊,已不合時宜,設備問題如何解決?若縣市經費不足,能否申請經費補助?相關規範及配套措施何時能定案公布? 友善列印

一、師資培育

(一)「科技領域」師培重點在協助師資生及在職教師具有新課綱教學核心知能,培養與時俱進的科技教師。近期目標,以領有相關教師證書之教師增能及鼓勵現職教師取得第二專長為主,職前師資專長培育為輔。長期目標希冀於師資職前培育階段完整培育科技所需師資,並持續與縣市政府溝通,鼓勵提供科技領域教師缺額。

(二)目前教育部已完成科技領域教師增能學分班、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規劃,以及各縣市科技領域教師進修需求調查,並依進修需求調查結果完成師培方案規劃,原則將以三年為期,完成全國所需科技領域師資培訓。

(三)教育部目前正積極協調各師培大學開班事宜,以滿足各縣市就近進修、資訊即時公開之需求為目標,做最適切的安排。106學年度各師培大學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第二專長學分班簡章等報名資訊,預計於106年5月底前確認公布,受理各縣市薦派教師參加。

(四)為達成師培預期目標,有效提升專長授課比率,目前正配合檢討修訂教師在職進修補助要點:

1.縣市薦派教師修畢學分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應協助其返校依專長授課。
2.於招生簡章中明訂,修課教師應依規定修畢相關課程,並簽立切結書、繳交保證金;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應依專長排配授課,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
3.請各縣市於公立教師甄選簡章中明訂,106學年度起進用科技領域之初任教師(持有相關專長教師證書者),皆需參加增能學分班之學科專長增能,以因應新課綱調整所需之教學能力。

(五)督導縣市及所屬學校盤點教師結構,依課綱授課需求教師數進行教師員額調配,並持續透過教學正常化視導督導機制,確保地方政府與學校落實聘任、專長授課及正常化教學。

二、課程與教學輔導

(一)為增進教師專業知能,將於106學年度正式成立科技領域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團,並鼓勵地方政府因應成立科技領域國教輔導團,提供現場教師專業支持。在地方國教輔導團部分,業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相關籌備事項及經費,納入精進教學計畫中辦理。

(二)為達成引進外部科技資源進入校園協助課程共備及課程發展,刻規劃「科技向下扎根補助計畫(草案)」相關補助要點,以協助地方政府及學校推動科技領域。

(三)持續透過補助各縣市成立自造教育示範中心,針對教學需求辦理相關教師研習活動,使教師專業知能提升以帶動學生學習興趣。

(四)為協助解決各國民中小學於推動科技領域課程時可能面臨的相關問題,業擬定106學年度辦理科技領域前導學校計畫。

三、設備充實

(一)高級中等學校
1.針對技術型高中實施新課綱新增設備需求所需經費部分,查目前技術型高中業透過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高職均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等經費,補助學校購置所需教學設備,推算額度已充虞,爰暫無需另循他案增補。
2.有關普通型高中新增設備經費需求,現階段以補助學校實施部定課程所需設備之經費為優先考量,至多元選修等具特色之課程所需設備,則得參考務實致用特色課程辦理方式,於經費充虞前提,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各校申請購置。

(二)國民中小學
1.為因應新課綱推動,刻正研訂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業召開多場次專家諮詢會議完成基準草案,後續將視領綱審議情形滾動修正,並依程序進行法制作業,適合公布實施。
2.有關科技領域教室部分,國教署已完成各縣市現況與需求盤點,後續將研擬相關補助規劃,以協助各地方政府輔導學校落實科技領域課程。

 

上版日期:1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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