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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臺商子女就學

大陸臺商子女於大陸各級學校就讀其學籍之認定原則 友善列印

Q:

大陸臺商子弟於大陸各級學校就讀其學籍之認定原則?
 


A:

  1. 大陸學歷採認情形:大陸地區之高等教育學歷之採認,目前係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歷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後,得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學歷採認。
  2. 目前向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計有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學校3所,其學歷得與臺灣地區同級學校相銜接,免辦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上版日期:1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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